发表时间: 2024-10-16 18:20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临河区63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提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终止申请备案表,现解除该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服务定点协议,取消其医保定点服务单位资格。
特此公告。
机构名单如下: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来源: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乔鸿 校对: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