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米斗,一个懂营销的品牌设计师;定位:【视觉营销设计顾问】;专注于品牌设计和个人IP全案设计~

1.字体侵权,赔偿巨大,一字万金?!

1.1 字体有版权嘛?

也许你会疑惑,字体并不在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类型范围内,又从何谈起侵权呢?

实则不然!尽管《著作权法》并没有将汉字本身纳入其保护范围之内,但是,当设计者依照汉字固有的书写规则进行创作,灵活运用字形、结构组合、笔画粗细及走向等元素,构建出彰显个人风格且富有审美价值的独特样式之时,只要这些设计理念具备了独特性的审美价值,并符合原创性的基本标准,那么这种经过精心设计而形成的字体便可作为"美术作品"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1.2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1.3 以案说法 一字万金

字体侵权需赔偿 一字万金请留意

2013年12月16日,向佳红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作品名称为“向佳红毛笔行书字体”的作品著作权登记;2014年3月24日,广东省版权局给向佳红颁发了《作品登记证书》。

电影《九层妖塔》中的道具《鬼族史》旧书、《华夏日报》报纸,未经向佳红许可使用了7个向佳红毛笔行书字体的字,分别是“鬼、族、史、华、夏、日、报”。

经对比,涉案电影及预告片中出现的道具中使用的7个单字与向佳红涉案单字在字形整体结构,偏旁部首比例,笔画的长短、粗细、曲直选择等方面均无明显区别。

一审判决,向佳红获赔经济损失十四万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2016)京0105民初50488号

二审:(2018)京73民终1428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界面,共检索到 37 篇字体侵权相关文书。

因为版权意识薄弱,在很多人的心里,字体与版权并没有关系,因此在进行字体选择的时候只考虑自己喜不喜欢,而忽略了需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因素,往往就是因为这种忽视导致作品存在很大的侵权风险。

2.自媒体配图侵权,后果有多严重?

2.1 图片侵权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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