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家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大。与财富量级无关,“活下去”“坚持住”“守住财富”成为各位企业家共同面对的问题。


可惜的是,由于很多企业家意识不强,未做任何事前规划,当风险真正来临的那一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几十年、一家子打拼积累的巨额财富一夜归零。


这种结局是非常让人痛心的,正所谓“创富靠能力,守富靠智慧”,守富和创富所需要的能力、格局是不同的。


大家好,我是薛博士,我负责一家国企信托公司的家族办公室,主要工作是协助企业家搭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架构,并为他们提供各类咨询,我的工作地在北京。


在过往的工作经历中,我拥有超过10年的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以及跨金融机构的工作经验,个人负责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50亿元,服务过很多拥有巨额财富的企业家客户。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很多财富保全工具和手段,我觉得对大多数企业家,无论是做股东还是直接经营,甚至对普通工薪阶层,都是非常适用的。


作为一个谈钱不伤感情的社区,生财已经把怎么赚钱这个事情盘明白了。


今天我分别从企业家遇到的高频风险以及具体的应对手段,这两方面给大家分享一下这个极具技术含量,但又被人忽视的问题——赚到钱以后如何守富。



一、风险梳理


1.1 创业与财富


硅谷顶级投资人本·霍洛维茨曾经出版了一本畅销书叫《创业维艰》,记录了自己创业的历程,他用这样一句话总结他的创业时光:“在担任CEO的8年多时间里,只有3天是顺境,剩下的8年几乎全是举步维艰”。


不论是初次创业、连续创业还是组织内创业、兼职创业、微创业,创业都意味着开辟、创新、拓展,特别是在目前面临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选择创业意味着要打破自我、打破现在,跳出舒适圈,义无反顾的走一条少数人走的路。


但创业也是幸福的,创业的收获不仅来自于创业成功的硕果,也来自于创业过程中能够结识一群好朋友、打开一个新局面、学到一些新本领等等。


生财的出现,不仅能够引领大家少走弯路,从而提升了创业的成功率,还能帮大家找到创业路上的同行者。


回到创业本身,创业与财富息息相关,大部分人创业还是为了创造财富,实现个人财富的增值。但财富并非静止不动的,财富的本质是流动。


我们可以试着提炼一些有关财富流动的趋势,具体就不展开了,相信大家也都有体会:


1. 在理想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向存量财富拥有者集中;


2. 在和平时期,财富是认知的变现,财富从低认知者向高认知者流动;


3. 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本质上都是韭菜,都有匹配的镰刀,镰刀促进了财富的流动;


4.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合理的制度(外力)将加速财富的流动速度;


5. 财富流动的速度与财富保全的难度成正比,通俗的讲,财富来的快,去的也快;


6. 财富在代际间流动时存在有形或无形的遗产税;


7. 创业者是财富流动的核心,是财富增值或贬损的决定性力量。


上面是我个人从业以来,不管是看别人的东西还是自己思考,总结的几条结论。


但是说一千道一万,有关财富的一条定理就是,对于大多数创业者来说,辛苦创造的财富如果不能有足够的方法和手段保全,那一定会失去。


所以后文将聚焦在创业者如何保全已经积累到个人或家庭的财富,通过梳理有关风险和手段,来为各位星友提供一些思考。


1.2 家企混同带来的财富损失风险


对于真正的创业者来说,“在路上”是一种常见的状态,创业者需要为创业项目持续投入各类资源,创业项目回馈创业者财富。


基于法人、自然人的独立性,对于已经分配到创业者个人身上的财富,在不考虑创业者拿这部分已实现财富再次投入的前提下,已实现财富与创业项目原则上是隔离的。原因是持有财富的主体并不相同,创业者个人的钱是个人的钱,公司的钱是公司的钱。


在一般情况下,两者并不存在混同的可能性。但实际上,真正做到家企财产独立,是一个非常难的事情。


当企业需要融资,金融机构希望创业者额外用个人财产提供担保;当创业者个人需要用钱,创业者有冲动直接动用企业的钱。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外部环境和内部认知都不利于建立家企财产独立的防火墙。但我们实际上有必要认识到家企财产混同的主要风险。


下面我们就举两个比较高频的家企混同场景:


1.2.1 担保与对赌


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意味着公司需要通过引入新的股东从而实现筹集资金,债权融资意味着公司要向其他主体借钱并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按理说,这都是公司行为,按照独立性的原则,跟公司的老板(大股东)扯不上关系。股权融资的出资人叫投资人,债权融资的出资人叫债权人,这俩统称出资人。


出资人都不是活雷锋,他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做生意不赔本是所有人的追求。把钱投给别人也好借给别人也好,首先是本金得安全回来,其次是收益越高越好。


但做生意这个事情,实际上风险是很大的,特别是需要向外部筹集资金的公司,一定是缺钱的,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无法满足公司后续经营发展的需要。那向这种公司借钱的话,带来的投资的风险更大,出资人很有可能不但得不到收益,甚至出现血本无归。


因此,出资人为了提升自己出资的安全性,降低自己的损失风险,会要求公司的股东为公司融资签署担保协议或者对赌协议。


当然,涉及到协议就是法律话语,三言两语说不清。我们概括的说,股东担保协议就是说如果公司还不上钱了,股东应当拿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对赌协议就是说如果公司的经营或者投资回报没有到达约定的条件,股东应当拿自己的财产对投资人进行额外的补偿。


大家注意到没,这两个协议的核心点就是,股东个人需要拿自己额外的财产对出资人的损失进行不同形式的补偿,那穿透来看,就是你需要拿个人的财产承担企业经营不利的风险。


如果个人财产不足以履行有关的补偿或者担保义务,那意味着个人可能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说的老赖,日常生活将会受到极大影响甚至毁灭性打击。


当然,这不是最悲催的,最悲催的是帮别人担保成为老赖。很多人会为亲戚朋友个人或者他们的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上,如果借款人需要亲戚朋友提供担保,那么大概率这个借款人真的实力不怎么样,他要经营失败了,还不上款了,谁帮他担保那可真是倒了大霉了。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担保和对赌的威力还是很大的,特别是在目前这个经济环境下,如果未做有关的财产保全安排,任何人在签署有关协议之时一定要三思、慎签。


实际上,这方面的案例可以说数不胜数,我们举两个有代表性的案例。


【案例一——老罗创业遇阻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今天在努力工作还债的罗xx,人称老罗,从高中辍学到新东方英语老师,于2012年正式成立锤子科技进军手机行业,放出收购苹果的豪言;到2018年公司深陷司法困境宣告破产,公司股权被冻结,负债6.7个亿;再到2020年高调进军直播圈,直播带货赚钱还债至今。期间老罗多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多次被执行,据悉老罗目前已还清全部债务。


根据媒体报道,在锤子科技曾有长达13个月时间每天都处于资金断裂的边缘,作为CEO,老罗背负着巨大的压力,老罗在一档节目中坦言,当时为了挽救公司在一笔近9600万元的高额贷款上签字,银行风控人员要求其太太也需要签字,老罗想都没有想就打电话让太太前往银行签字。老罗称从不后悔创业,但后悔让妻子签字借款,这意味着,万一老罗未能如现实中上演《真还传》,则偿还债务的责任有可能落在妻子身上。


老罗也曾提到在2017年锤子科技的融资过程中,某投资人要求老罗个人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由于触发回购条款后老罗无力履行,因此被法院会下达限高令,他将无法再乘坐飞机和高铁。


所以说,我们看到在老罗的创业过程中,既为企业融资签署了担保协议,也签署了对赌协议,企业经营失败后,他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甚至成为“老赖”以及被“限制高消费”,极度影响个人生活。


幸运的是,老罗最终还是赶上了直播的风口,还清了债务,其他创业者,谁能有老罗这么好运呢?


1.2.2 税收风险


注:本人在税务方面并不是专家,只是对家族信托有关的税务知识有所了解。由于创业类型千差万别,咱们的星友要是有专业问题还是尽量要咨询对口的专家。


为啥创业难,不赚钱有亏损的风险,赚了钱就可能有税务的风险。


其实大部分创业者在创业的时候,关注的是商业模式是否可行,能不能生存下来,对于税务缺乏关注。而国家实际上对于小微企业的税务问题是有较高容忍度的,但如果有一点规模和起色了,那一定要关注各种税收风险。


现在因为在线支付比较方便,很多时候钱就收到个人账户了,很多线上平台也并未对需要分配给个人的收入进行代扣代缴,钱也就提到个人账户了。


基于鼓励创业和税收征管成本来说,这块收入不高时,税务局犯不着来管这个事。但实际上,如果营收量上来了,还是要争取做规范,请一些专业的人士来帮着规范一下。


这里要强调的是,尽可能的找专业人士,原因是很多不专业的人士会给出有风险的“税收筹划”方案。我们认为“税收筹划”不是不能做,但是要注意重点,筹划的方向应该是在吃透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用好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条件,而不是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我觉得这两个方向是截然不同的。


其实税这个事情,很多人甚至是大企业家的重视程度都不够。很多人还有一个传统心理,就是我偷税漏税,如果查不到就是赚了,查到了大不了我再补,再不行就找找人。


但是随着税源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传统处理税务稽查的方法可能会失效。特别是如果再被税务机关当作典型来抓,那可能处罚力度更大。


这种处罚轻者需要缴纳巨额罚款,重者商业之路就此断送,更严重的可能有牢狱之灾。


【案例二——主播黄某逃税遭封杀和巨罚】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21年9月18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 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同时,明确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2021年12月,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某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某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2021年12月20日,黄某因偷逃税致歉后,其在淘宝、抖音、微博等多个平台的账号被封。12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表示,直播不是法外之地。根据黄某老公在致歉信中提到“聘用所谓的专业机构帮我们进行税务统筹合规,但后续发现这些所谓的合法合规的税务统筹均存在问题”。”


税筹不是不可以做,而是应该以更全面的视角,从商业模式、产业政策、管理架构、业务产品等角度进行规划。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确实刚开始就做完善的税务管理并不实际,但是希望各位星友要有税务风险意识,在条件满足的时候尽可能在满足税收合规红线的情况下,积极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1.3 人身不测带来的财富纠纷风险


生命健康风险的主要特征是风险事件发生概率与年龄和生活习惯有关,经过这几年保险业的教育,社会公众对这个风险的认知程度较高。


对于财富来说,一方面如果健康出问题,财富则会发生损耗;另一方面是,严重的生命健康风险事件可能会突发,这可能会导致财富秩序出现一些混乱。


首先,一个坏消息。我们要了解目前不论是因为医学检测手段更高明还是因为生存环境变差,客观上看包括癌症在内很多疾病的发病率在提高,属于完全健康体的人在变少,而我们很多创业者由于生活不规律、缺乏时间锻炼、精神压力大等因素,可能整体身体素质比非创业人士要稍微差一些,这种概率上的提升意味着生命健康风险的增加,创业者成为恶性健康事件的高发群体。


其次,一个好消息。受益于生物医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的预期寿命在不断增加。泰康保险集团的创始人陈东升先生指出,百岁人生即将来临,人人带病长期生存。


因此,对于大多数创业者来说,在事前大概就这么耳熟能详的几条:养成好的生活习惯,积极锻炼,尽量远离高风险场景,按时体检,有病及时就医。咱们尽可能把身心都搞的棒棒的,少生病,多赚钱,减少或者延缓与生命健康有关的财富损耗。


那么剩下的就是有关突发生命健康事件造成的财富秩序混乱风险。这个话题涉及生死说起来一言难尽。


原因是很多创业者实际上在创业过程中,始终是拿家庭财产去贴补企业的,很多创业者甚至要为了创业去借钱,因此家庭生活必定不会太宽裕,其他家庭成员在这个过程中牺牲还是蛮大的。


这时候创业者家庭名下的主要财产形式就是创业企业的股权,或许估值很高,但可能离变现成真金白银还是有很大差异。


而且如果创业者开启了股权融资,则其他外部投资人会为了保持股权的稳定性,限制创业者的继承人继承有关财产权益,这往往会引发继承人和继承人之间的纠纷、继承人和公司股东之间的财产纠纷。


而如果创始人是企业不可替代的灵魂,那么假设企业随之走向衰败,投资人资本市场退出成空之后,有关矛盾会更激化,纠纷会更严重。


【案例三——春雨医生案例】


2016年10月,春雨医生创始人张X因为心梗突发离世。在春雨医生2016年6月发布的新闻稿表示,春雨医生刚完成12亿元人民币的Pre-IPO融资,正计划分拆上市。根据张某遗孀王女士讲述,张某没有给王某留下房产、保险、理财产品,甚至一个孩子。


【案例四——小马奔腾案例】


作为曾红极⼀时的影视⽂化公司,北京⼩马奔腾⽂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奔腾)制作过多部脍炙人口的影视作品,更是资本圈竞相追捧的对象。然而,2014年1⽉2⽇,因其创始⼈李X突然离世,这家民营传媒公司开始陷⼊混乱。


先是姑嫂内⽃导致控制权易主;后是当初签署对赌协议的投资⼈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当初的融资⽅(包括李明的遗产继承⼈)履⾏标的6.35亿元的回购义务;再到前不久传出新闻,李X的遗孀⾦X因前述“夫妻共同债务”,已被⼀审法院判决要在2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五——共同创业遗产纠纷案例】


两名男性好友同甘共苦十余载,开设三家公司,买入两套住房。不幸的是,其中一人(李涧)因患病英年早逝,另一人(张迹)一时犹豫未作遗赠公证,仅凭着一段逝者生前的手机录像“遗嘱”,将逝者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判决逝者生前约一千万元的财产归其所有。逝者生前在手机录像中表示:


“这套房子我不给爸妈,这个房子在我死了之后我给张迹。我所有公司股东的权益全部交给张迹处理,我全交给他。但是我银行账户、股票账户、债券账户和这些账户里所有的钱和现金加起来,张迹要给我爸妈500万,另再加一套老家的小房子。”


李涧的父母则认为,张迹提供的所谓录像遗嘱,从形式上讲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即使比照录音遗嘱,亦应当有两位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但该录像中没有见证人;从内容上讲,李涧在录像中表示要订立一份公证遗嘱,并不是以录像的形式订立遗嘱。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遗嘱形式上需符合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原告提供的录像没有两位以上的见证人予以见证,故即使李涧以录像形式订立遗嘱,但在缺乏见证人的情况下,该遗嘱因不具备必要的形式要件而无效;且从原告提供的录像内容可知,在录制该录像时,李涧与本案原、被告的谈话内容虽涉及房产、公司股份等财产的处理,但其并无订立遗嘱的明确意思表示,法院遂驳回了张迹的全部诉请。


我们看到,如果创业者猝然离世且未做安排,不仅会给至亲带来悲伤,还有可能带来严重的财富纠纷,甚至让亲属陷入生活困境。


因此,除了采用有关的风险管控工具外,创业者一定要注意尽可能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时间进行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体格。


1.4 家事不顺带来的财富外流风险


大部分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都得到了其他家庭成员各种形式的帮助,因此家庭关系的质量对创业者创业过程存在相当大的影响。


但是,对于全心全意创业的人来说,由于创业艰辛,常常缺少家庭交流以及对家庭成员的照料,反而容易滋生或明或暗的家庭矛盾。


如果矛盾未及时解决并持续累积,可能会导致家庭结构失衡,并进一步影响创业过程以及引发财富外流的风险。


有一个人(据说是巴菲特)曾经说过一句感人至深、流传甚广的话:“我这一生最重要的投资不是购买了哪支股票,而是选择了谁成为我的伴侣。因为在选择伴侣这件事上,如果你错了,将让你损失很多。而且,损失不仅仅是金钱上的”。


离婚这个夫妻间的行为在国内已经非常普遍,如果离婚后一别两宽、好聚好散,离婚这件事也不能说一定就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离婚引发了严重的抚养权纠纷以及财产纠纷,那离婚这件事可能就会变的非常棘手和麻烦。


特别是对于创业者来说,婚变可能会对创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后方不稳影响创业者专注搞钱我们就暂时不提了;其次,本文还是聚焦于婚变对于存量财富的负面影响,我国实行的是源自日耳曼法的夫妻共同财产制,相对来说也是比较严格的共同财产制度,也就是只要夫妻双方未做特别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夫妻感情甚笃的情况下,自然不存在财产分割之事,但是当两口子闹离婚的时候,由于可以不再顾忌很多事情,大到房子、汽车,小到一个床单被罩可能都在双方计较之中。


这时候,对于创业者来说,作为家庭重要财产之一的各类创业资产大概率会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创业资产可以包括公司股权在内的各种实体资产以及包括自媒体在内的各种虚拟资产。和现金、房车等纯财产性权利不同,股权和自媒体实际上都带有一定的人身性,也就是说这两种资产的价值跟谁拥有息息相关。


如果因为婚变造成类似财产的所有人变动,那么相关财产的价值很有可能大大下降,甚至导致创业失败。


由于婚变导致的财富损失比比皆是,甚至在上市公司层面,离婚和接下来的财产分割,已经成为不少企业上市的拦路虎。


【案例六——真功夫家族内斗案例】


据南方人物周刊消息,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与潘敏峰的婚姻维持了15年。其间,夫妻两人与妻弟潘宇海联手创业,苦心经营东莞一家路边蒸品餐厅,最终成就了国内最大的中式餐饮连锁机构“真功夫”。


2006年9月,夫妻婚变。随后,一切接踵而来:夫妻反目,兄弟成仇,对簿公堂,进而演变为蔡达标与潘敏峰两个家族间旷日持久的“战争”。


2009年3月,蔡达标“二奶门”曝光,贵州女子胡某在广州街头召开新闻发布会,自称与蔡达标相处11年并产下一子,并以其9岁儿子的名义向蔡达标索要5000万抚养费。几乎与此同时,潘敏峰又曝蔡达标的“三奶门”。私生子、情人事件陆续出现后,潘敏峰对前夫的信任彻底瓦解,她一纸诉状将蔡达标告上法庭,起诉蔡达标重婚,并欲索回25%的股权。


2011年3月,真功夫部分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蔡达标随即也下落不明。潘宇海由此控制了真功夫总部,真功夫总裁办公室及董事长办公室两个存放文件的保险柜也被取走。


2011年4月,蔡达标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2013年12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认定蔡达标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两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4年。曾被不少人看好,将成为“中国的麦当劳”的“真功夫”,距离IPO仅一步之遥,因夫妻反目、高层内斗而上市折戟。


虽然最后潘敏峰胜诉,弟弟潘宇海也大权独揽,看似胜负已定,实则两败俱伤。蔡达标的两个孩子目睹自己的母亲和舅舅亲手将父亲送进监狱,对他们的心灵造成了永久的伤害,一对儿女对其产生怨恨,不愿与母亲同住,家族关系从此破裂。而离开了蔡达标的真功夫则发展降速,融资不畅,上市遇挫,估值缩水,痛失好局。这背后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深思。


【案例七——公众号分割案例】


殷女士与王先生于2011年5月8日相识,并于2013年5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王先生在婚后运营多个微信公众号,并与案外人签订合作协议,由王先生负责运营公众号,与案外人按照运营收益分成。


现殷女士与王先生因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殷女士要求分割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的八个微信公众号,其中四个殷女士主张要所有权。


一二审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微信公众号是基于腾讯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注册的一项应用账号,其实质是注册人基于与腾讯公司的协议获得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服务,并非属于注册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诉争的微信公共号系由王某用自己的名义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注册并运营,该公众号是互联网网络平台根据当事人自身的个人信息等相关情况给予注册并开通,具备一定的人身权属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该微信公众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盈利应当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分割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公众号所得收益,但驳回了殷女士要求分割微信公众号所有权的请求。


【案例八——土豆网案例】


2005年,在外企做高管的王X回国创业,创办了分享短视频的网站土豆网。在事业的上升阶段王X认识了他的第一任妻子杨X,两人在热恋之后走入了婚姻殿堂。


但好景不长,双方的感情出现了裂痕。2010年3月,法院判决王X和杨X正式离婚,而财产分配方面以王X支付给杨X10万元告终,此次财产分割并未涉及土豆网股权的分配。


2010年11月,土豆网在经过四轮融资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上市申请,第二天,杨X对王X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两人的共同财产—土豆网76%的夫妻共有股权。


因诉讼因素的介入,法院冻结了土豆网38%的股份,而土豆网的上市之路被迫暂停。土豆网因此丧失了先机,优酷捷足先登,上市成功,尽享资本市场追捧。


王X为了让土豆网成功上市,最终和杨X达成和解,支付给杨X700万美元,换取杨X不再对土豆网的股权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最终,土豆网虽然顺利上市,可时机早已今非昔比,土豆网上市首日股价下跌12%,市值仅7.1亿美元,最终难逃被收购的命运。


这次由创始人股东婚姻纠纷引起的股权纠纷事件,给创始人股东、公司、投资人各方都带来了很大影响,尤其是投资人,好不容易孵化了公司,可就在公司羽翼丰满准备上市套现时,创始人股东突然后院起火,导致上市搁浅,眼看到手的投资收益烟消云散。


由此可见,如果家庭问题处理不当,会给创业者带来非常大的风险。所以很多人说,对于初创企业家而言,经营婚姻远比创业更难。对于创业的一方再忙,付出的再多,也要回头看看另一方的感受。



二、一些可供参考的解决手段


2.1 高度重视初创公司的法税合规


法税合规问题并非只有中小公司遇到,我见到过很多年收入几亿十几亿的公司依然有这样那样棘手的法税问题,这个是非常普遍的问题。


对于初创企业的创业者来说,在各类资源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很多人都将“活下去”作为第一要务。这无疑是合理的,因为对一家连生存都生存不下去的企业大谈各种规范显得不太切实际。


但是,我认为企业家有必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在股权、税务等方面出了大的疏漏,很有可能企业发展的越大,更正的成本越高,甚至说造成的实际损失越大。


最理想的情况是我们的创业者或者合伙人懂一些基本的公司经营常识,对于股东、公司、合同等一些容易产生纠纷的领域有一些认识。


另一方面就是雇佣专业人士,哪怕是找一个兼职的老财务帮着做做账、报报税,尽管很多业务是新兴业务,但是公司运营的一些基本规则实际上是稳定的,经验还是有用的。


再一个就是现在有很多按次收费的线上咨询,一次没多少钱,大家可以自己搜一下,我们作为从业人员有时也偷偷用,一方面有拿不准的及时找专业人士帮着看看,另外就是可以定期找专家帮助做个体检,防患于未然。


请大家相信好,规范的运营并非仅仅增加了成本,长远来看一定会创造出价值。


2.2 合理利用代持手段


在财富保全中,代持是一种常见手段。原财产所有人通过把一些不能、不愿、不方便放在自己名下的财产放在别人名下,可以实现一些特定目的。


相比其他手段,代持具备成本低和灵活性强两大核心优势。代持几乎是仅靠两方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就可以实现代持功能,例如有些初创公司希望开展股权激励,那么无论是采用信托制度还是合伙企业制度,都面临着较高的实施成本,而如果被激励员工通过与公司股东就股权激励与代持事项签订代持协议,将自己的激励股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达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目的,毫无疑问成本是比较低的。


对创业者来说,很多人在创业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愿意选择兼职创业,原因是如果创业失败,至少原工作还能够保留。


如果业务相对来说有一定规模,那就一定要专门注册公司来进行运营。由于现在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高度透明,很多兼职创业者并不方便自己直接登记为股东,那这个时候请无关人员代持自己的股权就称为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


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创业者具备了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即可。


但要注意的是,股权、不动产等很多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后,就具备了公示效力。社会公众有理由根据公示登记结果来判断财产归属,而代持协议是不具备这种公示登记效力的,这就是代持的一个重要局限,这将给财产的实际所有人带来一些风险。如代持人意外身故,那么代持人替别人代持的资产,有极大可能作为遗产分配给继承人。


在真实案例中,将资产交由长辈代持,长辈身故后,资产作为长辈遗产被分配从而引发纠纷并不少见。还有一个常见的情景是,代持人因经济或其他问题,违背代持约定,私下出售财产给其他人,由于买方并不知情,那交易就是会被认定为有效。


因此,我想提示各位创业者在运用代持手段前,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选择可靠的人代持,尽可能选择知根知底、信誉良好、社会关系简单、生活习惯良好、家庭合睦的人进行代持,尽可能的多了解一些代持人的信息。


其次,重视代持协议的签署,很多人习惯随便百度一个代持协议,就打出来签了,甚至让代持人准备协议,这都是不可取的,创业者一定要认认真真通读一下代持协议,有条件的找律师帮着看一下文件,特别要重视有关的违约条款设计。


第三,实质保持对代持资产的控制力,特别是在财产很重要的情况下,如掌握公章、优盾、营业执照等直接影响企业运作的重要物品,一方面可以有效防范代持人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应对一些突发状况。


2.3 做好婚姻财产规划


对于一般人来说,婚姻是两个人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内部事。前面部分也论证过了,对于创业者、企业家来说,婚姻可能关乎很多人的利益,因此专门针对婚姻进行财产规划是十分有意义的。


正所谓功夫在诗外,未雨绸缪的提前规划永远好过出了问题以后的补救。在婚前对财产规划十分有必要,比较简单易行的手段包括:一是购房时尽可能选择全款购房,二是开立专门账户用于存放婚前现金,婚后不要再存钱进去。


比较复杂的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特别是涉及到公司股权、复杂财产、涉外婚姻等,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更有效。


但坦率的讲,两口子甜甜蜜蜜的要结婚了,签署婚前财产协议通常情况下是有一点伤感情的,但并不代表这个协议签不下来,特别是创业期,做一些安排有助于增强其他股东、高管和业务骨干的安全感和稳定性,既对创业更好,也符合小家庭的长期利益。


在这个过程中,创业者可以通过一些其他经济或非经济的安排来对自己的伴侣进行安慰和补偿。在这个过程中,创业者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来帮助商量方案,并借助他们专业的力量来辅助说服伴侣。


再一个就是所谓“土豆条款”,有的时候企业在进行股权融资时,投资人因为担心创始人婚姻变动,进而会要求已婚的创始人及配偶就有关股权资产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出具相关承诺函,目的是确保创始人股权不会因婚姻的变化从而发生变化,协议会提出配偶明确公司股权为创始人个人财产,或者是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配偶一方需要放弃对应的表决权等人身性权利,同时限制股权向第三人转让等限制性要求。


另外一个就是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对于经常需要对外担保、融资的创业者,要注意不要将债务传导给配偶,有关措施包含尽可能避免让非举债方参与签署借款协议、担保协议。


做好配偶两方资金账户的隔离,有关开支要留好证据;家庭尽量减少购房、购车的大额支出;尽量避免直接参与配偶公司的经营或挂名配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当然了,我一直以为,在感情和人心面前,无论做多么精心的协议安排和机制设计,都是低效的。


我想婚前慎重考虑伴侣、婚后重视家庭生活,如果一定要走到离婚的时候,尽可能冷静的换位思考,避免恶言以及其他激烈的手段,这些都更经济、高效。


2.4 按需配置保险


我相信大家朋友圈里面一定经常见到一遇到名人猝然离世,就有从事保险的朋友发一些尽早买保险的提示。


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保险是最具备确定性、杠杆性的人身风险保障工具。


但我相信很多人心里对买保险也犯嘀咕,首先就是保险产品非常复杂,各类专业性极强的险种加上不同背景的保险公司让人眼花缭乱;其次就是对于代理人员并不放心,相对其他金融产品,保险的佣金还是比较高的,在这种机制之下,代理人员能否真正站在客户角度考虑问题是需要打个问号的。


因此,我认为,大家一定要结合自身需求和条件合理配置保险。具体来说,我简单提这么几条建议:


第一,经常出行的人一定要配意外险,包括市内交通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这种保险可以直接去支付宝和微信购买,低费用高杠杆高保额,性价比很高。


值得注意的是,意外险只保障发生概率较低的天灾人祸导致的意外死亡或伤残,除了个别意外险会有猝死赔付的条款外,疾病导致的身故原则上是不赔付的。


第二,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尽早配齐定期寿险和重疾险。定期寿是指约定期内,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且不退回保费。


定期寿的优势是价格不贵、意外和疾病导致的死或全残都赔、条款简单。比较适用于经济基础薄弱、背负房贷的创业者或者年轻家庭,原因是这类人通常上有老下有小,背负房贷、车贷。如果走的时候没能留下多少钱,后果可想而知。


但是如果能留下一笔钱,那对于孩子成长和老人养老真的很有意义。而重疾险是 “重大疾病保险”的意思,其本质是收入损失险,保的是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当被保险人所患疾病符合理赔条件时,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一笔钱。理赔款拿到手之后,我们可以自由支配。


这笔钱可以用来买更好的药、请服务能力更强的护工,也可以用来进行日常生活,甚至可以等病好了出去旅游一趟。


相对于医疗险来说,重疾险很便宜,保险事故发生后能够明显得到保险的好处。定期寿险和重疾险与人的健康情况和年龄有关,趁着年轻、趁着身体好的时候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上述两种保险,会得到非常大的实惠。


如果到了一定的年龄,或者身体出了一些症状,那还是要通过专业的保险从业人员进行购买,价格也会相对高一些。


第三,养成合理的生活习惯同样重要。大部分创业都是一场长跑,考验的是创业者的耐力、韧性,当人支撑耐力和韧性的很重要一点就是创业者的体能。


很多投资人在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值得投资时,会关注创业者的体能,甚至体能已经是创业的前提条件。


良好的生活习惯、规律的饮食起居、定期科学的锻炼都会对创业者的体能水平造成影响,因此要创业者也不要一门心思往前闯,要时时刻刻关注自己的身体。


2.5 财产保护的终极手段——家族信托


最后一个要讲到家族信托了,毫无疑问,家族信托被称为“坟墓中伸出来的手”,是国内外高净值客户的首选,家族信托能够更好的实现财富保全和传承的功能。


做过家族信托的名人数不胜数,从披露出来的信息看,默多克、戴安娜王妃、刘强东、吴亚军、梅艳芳、沈殿霞、许世勋、科比等都设计了非常经典的家族信托架构,不过他们都是从国外设立的家族信托。


国内家族信托发展怎样呢?近年来,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发展迅速,成为了一批企业家的首选。家族信托有一百种好,但却有一个最大的劣势就是门槛较高。国内家族信托的门槛需要1000万元的现金或者等值财产。


如果创业者或者说连续创业者能够达到这个门槛,甚至说如果现金不够可以用股权、债权、专利等其他有价值的财产凑到1000万元,那真的有必要做一个。


家族信托是最好的风险隔离工具,企业家通过赠与、转让的方式把名下的财产装到家族信托里面之后,该财产的名义所有人就变成了信托,但是该财产的全部受益权都可以按照企业家的意愿去进行安排,例如为了鼓励孩子念书,可以设置成不同的奖励条件,也可以安排家庭重大资金开支的应急保障金,也可以用于给家族尚未出生的后代安排传承利益。


另外,信托财产的部分管理权也能够在客户的掌控之下,按照创业者的心愿去进行使用。由于该部分财产已经转入进信托,与企业家再无名义上的关系,只要不存在恶意规避的意图,那企业家遇到的很多债务纠纷、家事纠纷都不会影响到信托里面的财产。


当然很多人会质疑国内家族信托的有效性,但实际上在国内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比信托更好的财产保护与传承架构。同时如果财产在国内,海外信托是不适用于国内财产的。


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很多人将暴雷的资金信托和家族信托混为一谈。实际上,资金信托的目的是帮客户进行财产保值增值;而中国的监管部门要求国内家族信托不能仅以财产保值增值为目的,一定是能被在财富保护和传承方面创造价值。


真正的家族信托是不谈收益率的,而是能够从客户的角度出发,结合客户自身的情况,帮客户设计良好的家族信托架构。



三、结语


作为一个专门从事帮客户进行风险梳理、搭建守富和传富架构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这几年最大的心态改变就是不再以创造财富的量级作为评判人生成功与否的单一标准。


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创业者认识到妥当的守护财富、顺利的传承财富和艰苦的创造财富同样重要,甚至说需要更大的智慧、更高的认知。


另外一个遗憾的点就是文章写到这里,感觉还有很多点没有写透,一方面是限于时间和篇幅,再一个也是限于本人的专业水平,实际上还有很多话、很多想法想要与各位分享。


希望各位星友不吝赐教,也可以私下交流,感谢生财这个伟大的平台,祝大家人人生财有术、守财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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